伊党长老会副主席哈伦丁声称,若民联执政伊党将落实伊斯兰刑事法言论引发争议,佛教青年总会、基督教青年协会、隆雪华堂纷纷敦促维护马来西亚世俗国原则,并吁尊重多元社会。
马佛青和基督青今天发表联合文告,对于哈伦丁和长老会主席聂阿兹言论深表遗憾。
文告称,强行把宗教教义,通过政治途径及国家政策落实,显然是违反宪法第11条款,即保障宗教信仰自由,而且也是开倒车的做法。
文告呼吁各方尊重及延续建国契约的精神,“坚持马来西亚是一个世俗国的原则,同时反对任何把国家政策宗教化的企图”。

文告指出,马来西亚是一个以不同种族及信仰组成的国度。在多元的大环境底下,实行单元的宗教、教育,以及语言等政策,是注定被人民唾弃的。

文告呼吁伊斯兰党认清这个事实,并承诺放弃以伊斯兰教教义执政的目标,否则入主布城的努力必定不能为全民所接受。

促国阵民联应表态

文告表示,政治乃管众人之事。因此,国家的法律或政策如果被宗教化,虽美其名只是实施在某个宗教徒身上,实质上已经伤害了其他人民的感受。

文告也要求民联与国阵的领袖,依据宪法,针对马来西亚是世俗国,抑是宗教立国,给予我国人民明确的立场,以免此课题不断的被挑起,而持续造成伤害及社会的不和谐。

促顾及非信徒感受

隆雪华堂今天发表文告指出,马来西亚奉行君主立宪制,宪法并未载明“马来西亚是伊斯兰国”,反之规定:“伊斯兰教是联合邦的宗教,但其他宗教可在联合邦任何地方安宁和谐地自由奉行”(第3(1)条款),也明文规定:“人人都有权信仰及奉行他们本身的宗教,也有权传播他们的宗教。”(第11(1)条款)。

“伊斯兰教只是在世俗马来西亚国度里众多种宗教中之一而已;不过,伊斯兰教较特殊的地位在于它是官方宗教。”

文告表示,尊重伊党的追求最终神权回教国之最终目标,该党领袖不时发表类似言论,重提斗争目标、倡导伊斯兰国理想,属于言论自由之范畴,诚然可以理解。

“但伊党理应清楚体认,就算民联成功执政,该党在现有政治现实里也难以组织强势、单一政府执政,无法落实真正的伊斯兰国,因此,其言论应审慎顾及非穆斯林社群的感受与权益,尊重及包容多元社会的看法。”

指是政治炒作语言

隆雪华堂表示:“公民社会须慎思明辨,认清此刻有关伊斯兰国争议再起,乃源自政治攻防的炒作语言,抑或诚恳踏实的朝野辩论,否则,应尽速回归更具深度的政经文教政策辩论,无需随特定政治操作起舞。”

此前,巫统喉舌《马来西亚前锋报》、英文报《星报》和《新海峡时报》报道,哈伦丁日前在玻璃市亚娄声称,一旦民联执政,伊党将修宪落实伊刑法,不会理会行动党的反对。
不过,行动党资深领袖林吉祥昨日质疑该报道可信度而拒绝置评。
另外,根据《星洲日报》报道,聂阿兹也附和哈伦丁的言论。
根据《星报》报道,该党主席卡巴星指该党不会接纳伊刑法,并称伊刑法会产生不同标准,而制造冲突和混乱。

资料来源: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28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