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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

[转载]大马篇~垃圾分類‧全民上課






垃圾分類措施9月1日鐵定落實,但家中只有一個青色垃圾桶,該怎麼做分類?
根據2012年的資料顯示,全國每日的家庭垃圾量高達1萬9千300噸,加上工業垃圾量則有3萬3千噸。為了減少我國居高不下的垃圾數量,讓可再循環的資源獲得正確的處理方式,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宣佈將強制執行垃圾分類措施。

不過,該項措施只限於布城、吉隆坡、柔佛、彭亨、馬六甲、森美蘭、吉打和玻璃市。而3家固體廢料承包公司,即E-Idaman、阿南弗拉(Alam Flora)和南方環保有限公司(SWM)則將負責固體廢料處理的工作。

家庭垃圾分4類
值得一提的是,垃圾分類措施主要將目前的家庭垃圾分為4類,其中資源分類有3種,即塑膠類、紙張類,以及“其他”類(包括玻璃、布料、皮革、電子用品、鋁罐等)。而普通垃圾類,如食物殘渣、紙尿片及骯髒的食物包裝及紙巾,則需妥善包好,放入固體廢料承包公司早前所派發的青色垃圾桶內。

固體廢料承包公司較後會根據“2+1”收集垃圾作業方式,一星期固定兩天前往收集普通垃圾,一天則收集可回收資源。

然而,垃圾分類措施落實在即,國家固體廢料管理局(JPSPN)、大馬固體廢料管理機構
(SWCorp)及阿南弗拉在這方面做了甚麼準備?非政府環保組織對於新措施又有甚麼看法?民間目前又是怎麼進行環保工作?

《大都會》社區報將從即日起推出“垃圾分類,你準備好了嗎?”專題系列,為大家剖析垃圾分類措施的實行細節,並邀請讀者一同加入環保的行列,為環境保護獻出一份力量,讓家園變得更好!



资料来源:http://mykampung.sinchew.com.my/node/375582#ixzz3igVR6LCi 



我不是廢物‧9月垃圾分類你分的對嗎?

2015-08-12 16:19      


(吉隆坡12日訊)中央政府將於9月在布城、吉隆坡、柔佛、彭亨、馬六甲、森美蘭、吉打和玻璃市落實垃圾分類制度,你做好準備了嗎?



莫哈末羅斯里強調,垃圾分類制度落實的9個月是民眾的“適應期”,政府也將在這段時間內,繼續進行宣傳及教育民眾的工作。(圖:星洲日報)

     為了讓國家邁向更美好,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在去年杪宣佈將強制落實垃圾分類制度,以期透過改善我國的垃圾處理方式,來減少國內的垃圾量及提昇物品的再循環率。
據知,經過近1年的籌備及策劃,負責監督及執行有關措施的大馬固體廢料管理機構(SWCorp)近來已開始逐戶分發宣傳冊子,並派員沿戶向居民解說垃圾分類的方式,以確保民眾能掌握詳細資訊。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有關措施在今年9月1日正式生效,惟當局將直到明年6月1日才開始執法對付違例居民。而該段長達9個月的期限,除了是民眾的“適應期”外,也會是當局的“宣傳期”。

     國家固體廢料管理局(JPSPN)總監莫哈末羅斯里接受《大都會》社區報專訪時表示,在即將落實的垃圾分類制度中,大馬固體廢料管理機構將扮演宣導、教育民眾,以及執法的角色。
他說,有關當局早前已開始沿戶派發小冊子,甚至透過沿戶拜訪、在住宅區豎立告示牌等方式,宣傳正確的垃圾分類方法及各區收集可回收資源的時間。
    一些因素耽誤了電視廣告發佈的時間,但無論如何,我們會從8月開始,透過電視及電台廣告的方式進行更廣泛及頻密的宣傳。”

垃圾分類適應期到5月
明年6月起開罰單
     莫哈末羅斯里強調,當局會給予民眾一段適應期或教育期直到明年6月,在這段期間內,不會採取任何執法行動,且當局還會繼續舉辦更多的宣傳活動,確保民眾掌握垃圾分類的知識。
     “大馬固體廢料管理機構會在措施落實後,派員前往各住宅檢查垃圾桶,一旦發現居民沒有進行分類,當局便會發出提醒信。倘若有關居民在6月1日後仍舊重犯,則會接到罰單。”
他重申,政府的目標是在明年6月1日,確保所有居住在實行垃圾分類制度州屬的居民,都完全瞭解有關措施,並已開始去做。

回收日早上才置戶外
    根據計劃,民眾在進行垃圾分類後,必須在特定的回收日(每週一次,各區不同)當天,將可回收的物品包好,放在固體廢料承包公司分發的青色垃圾桶旁,以方便清潔工人收走,惟有居民卻擔心有關資源會被野狗翻攪或遭大雨淋濕。
    對此,莫哈末羅斯里提醒民眾在回收日當天早上才將物品拿到屋外置放,並打包綁緊,以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有關的垃圾桶價格不低,我們目前沒有多餘的經費派發多一個垃圾桶給居民,但居民仍可自資購買垃圾桶來放置這些資源。”
    值得一提的是,相較於現有的垃圾車,當局將出動特殊的羅里負責收集再循環物品。
“該羅里備有`隔間’設備,方便清潔工人分開置放各類回收物品。而在回收日當天,承包商也不會收取放置在青色垃圾桶內的廚餘垃圾。”
    他強調,當局所分發的小冊子及廣告上,已經清楚闡明垃圾分類的方式,民眾只要根據指南進行分類,相信不會有太大問題。
     “垃圾分類必須天天進行,但民眾可在收集到一定數量後,才讓清潔工人收走,並不需要每個星期都拿出來放,以免浪費垃圾袋。”

食油回收沒納入分類措施
    莫哈末羅斯里表示,儘管部份州屬已開始進行食油回收的工作,惟該項目並沒有被納入今次的垃圾分類措施中。
    “可回收的物品很多,現階段最重要的是讓民眾踏出第一步,爾後才來探討逐步擴大範圍,包括將可回收資源的分類項目從3項增加至更多,例如分開存放電子產品等。”
此外,他提及,固體廢料承包公司也會與私人機構合作,在收集到一定數量的可回收物品後,轉售給相關的環保工業商,以作為再循環用途。
    “一些州屬內沒有回收燈泡的工廠,但固體廢料承包公司可以在收集到一定數量後才轉售。”
     他強調,民眾只有開始進行垃圾分類,當局才有機會展開下一步的處理工作,若各類型垃圾一直混在一起,任何的方案也不過是“空談”,畢竟垃圾在分類後才會有價值、有人買!
隨著垃圾分類措施的落實,中央政府放眼在2020年將目前10.5%的物品循環率,提高至22%,並減少40%送往土埋場的垃圾量。
    莫哈末羅斯里強調,有關措施將有效延長垃圾土埋場的壽命,減緩土埋場的飽和速度,進而也能為政府省下不少垃圾處理的費用。

仍可賣給回收商
     對於向來都有收集及變賣可回收資源的民眾來說,這些垃圾都是能轉換成財富的“寶藏”;而對於舊貨商而言,這類舊貨更是賴以生存的飯碗,惟在垃圾分類制度落實後,這樣的“買賣鏈”並不會受到影響。
    莫哈末羅斯里表示,政府並不會強制要求民眾一定得將可回收的物品交由所屬的固體廢料承包公司收走,民眾仍有權自行將這類物品轉售給舊貨商。
     不過,任何拒絕進行垃圾分類的人士,則可在2007年固體廢料和公共衛生法令(672條文)下,被罰款最高不超過1千令吉。
    他還提及,該法令中也闡明,任何單位不能在未經政府許可下,自行取走民眾放置在外,準備讓固體廢料承包公司收走的可回收物品。
    “在這方面,大馬固體廢料管理機構確實有權對違例者採取法律行動。”


: http://mykampung.sinchew.com.my/node/375581?tid=6#ixzz3igXbE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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